各党总支、党支部:
按照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唐组字〔201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召开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推进“两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际行动,是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发挥政治功能、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障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基本要求。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来进行。各党总支要认真领会这一总体要求,抓紧研究部署,作出具体安排,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在2018年3月27日前完成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二、方法步骤
召开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重点要做好以下七个环节的工作,确保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严格、效果良好。
(一)强化会前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开展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集中学习,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要通过领学宣讲、书记讲党课、交流讨论等多种形式深化学习效果,让广大党员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深刻认识党员的义务和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切实增强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会前学习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 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查摆问题。党支部班子、班子成
员和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党支部班子,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班子成员和党员,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都要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系(院)党支部和党员要结合岗位特点和履职情况,查摆在推进落实学校重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机关党支部和党员重点查摆是否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调研走过场、工作不重实效等问题开展对照检查。在深入查找剖析的基础上,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列出问题清单。
(三)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会前,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要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生活工作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的问题和不足。同时,要主动征求师生群众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会上,支部书记要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
(五)召开党员大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会前,党支部要逐一分析党员情况,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党员及其现实表现做到心中有数。开展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民主测评采取党员民主测评票的方式,按照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党员的测评标准,对党员投票测评。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要通报党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组织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按照“好”“较好”“差”三种等次进行测评。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班子的重要依据。
(六)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
党支部班子要根据党员日常表现,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等次,评定等次要向党员本人反馈。党总支要根据党支部班子开展工作和发挥作用情况,综合进行评价、确定等次。通过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推选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名额附后。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党支部班子和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明确整改目标,作出整改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党支部班子整改情况至少每半年向党员群众通报一次,党员兑现承诺情况每季度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一次。党支部查摆出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要报党总支备案存档。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党总支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七)注重结果运用,表扬先进、鞭策后进。评选出的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典型事迹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各项表彰工作原则在“七一”前夕开展。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的办法程序,对不合格党员做出相应组织处置。对失联党员重新取得联系、本人不能正确认识错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作出组织处置。
三、强化督导检查
各党总支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党支部进行全程指导,要深入基层一线,指导督促党支部明确工作要求、掌握方法程序、扎实开展工作。党员中层干部都要参加1个以上下级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做好点评工作。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准备不充分、走形式、搞应付的,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责令重新进行。
各党支部要把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与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与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结合起来,与解决基层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互相促进、齐头并进。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生活制度,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四、相关要求
党支部要指派专人按照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全程详实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要组织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填写相关表格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和报送。党总支要将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形成报告,与相关表格纸质版、电子版一并于3月28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3863127 联系人:张民
邮箱:tssyzuzhibu@126.com
中共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