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党章和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着力把优秀教师和学生更多地吸收到党的组织,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长期以来,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一大批优秀师生加入党组织,为学校党组织注入了新鲜血液。广大党员在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促进和谐、服务师生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在完成重大任务、重点工作中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生动诠释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队伍建设提出了许多新课题新挑战,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问题。主要表现是:有的党组织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发展党员质量需要提高;党员管理方式和手段比较单一,党员教育管理机制还不健全等。这些问题影响着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必须切实加以解决。
二、严格坚持标准,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一)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突出先进性,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师生的特点,紧密联系实际,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研究制定党员具体标准。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
(二)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从入党积极分子的特点出发,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懂得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探索创新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不合格人员。注意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岗位变动时的互相衔接,坚持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制度。
(三)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采取党员和群众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在申请入党人员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党支部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在适当范围内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在支部大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四)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在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公示,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公示和转正等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健全和落实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制度,凡没有通过政治审查的,一律不能发展入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前,各基层党组织要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和入党手续等严格把关,防止“带病入党”。强化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三、重视在优秀青年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一)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对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青年教师,要选择党性观念强、业务水平高、在青年教师中有影响的党员专家教授和党员领导干部专门联系培养,及时把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入党。
(二)认真做好在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重点是进一步提高新党员的政治素质。按照本科生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及时把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发展成党员。把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上,重视做好思想上入党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首要标准,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注重把大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相结合,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条件及临毕业前突击发展现象。
(三)做好在劳务派遣工中发展党员工作。适应劳动关系变化和用工方式变革,及时将劳务派遣工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入党。
四、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指导,保持党员队伍适度规模
(一)制定和落实发展党员规划。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规划和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
(二)抓好工作指导检查。建立发展党员工作定期分析制度,学校各基层党组织每半年要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等不正常现象;每半年要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
五、强化党员管理,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
( 一 ) 从严管理党员。严格经常性的党内组织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管理。改进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方式,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对党员奖惩的重要依据。党组织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要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及时给予批评帮助。
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理顺党员组织隶属关系,确保每个党员都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的管理之中。
推进党员信息库建设,提高党员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二)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使党员队伍更加纯洁。对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并予除名。对理想信念不坚定、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认真执行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员,党组织要做好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在内的相关工作。
(三)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对毕业生中的流动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要妥善做好出国 ( 境 ) 人员中党员与组织的联系和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对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流动党员,要从党员实际出发落实党员组织关系。
(四)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充分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维护党员合法权益。坚持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和爱护党员,通过走访慰问、谈心谈话、结对帮扶、设立党内帮扶资金等措施,帮助支持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加大优秀共产党员宣传表彰力度,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窗口等形式,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和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服务师生、做师生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 一 ) 落实领导责任。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党委组织部要加强具体指导,明确目标任务,负责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保障措施。完善组织员制度,逐步建立组织员工作机构,聘任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组织员,保证专职专用。加强对组织员的教育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中共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