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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发[2018] 24 号中共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经常性联系师生及党员教师直接联系学生制度的意见



发布者: [发表时间:03-29 ]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政领导干部及党员教师的作风建设,密切与广大师生的联系,准确把握师生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状态,不断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党委决定建立学校党政领导干部及党员教师经常性联系师生制度。

一、确定联系对象

(一)党政领导干部

校级领导在分管部门或联系点教学单位确定联系一个系(教研室)和一个学生班;机关教辅单位中层干部在其分管校领导所联系的教学单位确定联系一个系(教研室)和一个学生班;院(系)中层干部在本单位确定联系一个教研室或实验室和一个学生班或学生宿舍。

(二)党员教师

机关教辅单位党员教师在本单位分管校领导所联系的教学单位确定联系一个学生班;院(系)党员教师在本单位确定联系一个学生班或学生宿舍。

二、主要任务

党政领导干部及党员教师主要围绕以下内容与师生进行

沟通交流、征询或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一)与老师进行沟通交流的主要内容

1、学校、院(系、部)的办学水平、发展规划、办学特色;

2、学校、院(系、部)贯彻“治校以教师为本,育人以学生为本”理念的状况;

3、学校、院(系、部)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上的思路、措施、成效;

4、学校、院(系、部)的党风、政风、教风、学风和校风状况;

5、学校、院(系、部)的管理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状况;

6、教职工的整体素质、职业道德、职业能力状况;

7、在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

(二)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的主要内容

1、学校、院(系、部)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

2、管理干部的工作作风、教师的教风、学生的学风及校风状况;

3、学校、院(系、部)工作中民主管理与科学管理状况;

4、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敬业精神、职业道德状况;

5、教师的教学理念、教学内容与方法、教学效果状况;

6、对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期望与要求;

7、在思想、学习、生活上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

三、具体要求

(一)党政领导干部及党员教师每学期至少两次与所联系的教师和学生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并建立与所联系师生便捷的沟通渠道,以保证随时征询或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二)党政领导干部及党员教师要切实做好所联系的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协调解决他们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对于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主管部门、基层党组织报告。

四、评议考核

(一)学校党委将党政领导干部及党员教师联系师生的状况将作为当年年度考核及党内评选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党员教师的考核由党总支负责。党政领导干部及党员教师年度考核及党员评议时,一并上交联系师生工作总结。

五、组织领导

(一)学校领导每学期末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所分管部门及联系点单位的全体中层干部联系师生情况的汇报,并交流分管和联系单位的情况,分析师生思想动态,研究、改进工作。

(二)学校基层党组织每学期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党员教师联系学生情况的汇报,了解分析学生思想动态、学习及生活状况,研究、改进工作。

六、本意见自公布起试行。

七、本意见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