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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党政管理干部兼课情况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01-09 ]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共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党政管理干部兼任教学工作的规定》(校发[2013]31号)文件,党政管理干部兼课必须在排课前备案或审批,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学习文件并严格遵照执行。

排课前组织在本单位任课中层干部填写《中层干部兼课备案表》,兼课工作量每学年不超过136学时(每周平均不超过4学时;计划学时;含课堂教学工作量、指导毕业论文、指导毕业设计)报组织部备案;超出规定教学工作量或文件要求需报批的,必须经审批通过后方可排课;党政管理干部原则上不得承担实习、见习等实践教学的具体指导工作,特殊情况需报组织部履行报批手续。

经过备案或审批的兼课,可以核发酬金;未经备案或审批的兼课,不得发放酬金。

请各单位于2018115将《中层干部兼课备案表》纸质版报组织部,电子版发送tssyzuzhibu@126.com邮箱。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819